各二级培养单位:
为深入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典型示范,不断提升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和成绩的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1、从一线专职辅导员、副书记中推荐。
2、辅导员总人数10人及以上的二级培养单位可推荐2人。
3、辅导员总人数10人以下的二级培养单位推荐1人。
二、评选条件
1.在一线岗位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认真学习心育相关理论与技能,积极参加各类心育相关培训以及业务学习和督导活动。重点关注工作和成长辅导工作台账记录认真及时。
3.努力提升心育工作技能水平,组织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心育活动,带领朋辈队伍进行业务学习,能把心育技能运用到辅导员工作中,取得工作成效。
4.积极思考心育工作的规律和方法,获得校级及以上心育相关研究项目或奖项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本人申请,学院初评、推荐并公示。
(二)公示无异议后,请各二级培养单位在1月22日17:00前将《中南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含章PDF文件报送至心理中心工作邮箱:csuxljk@163.com。
(三)学工部心理中心组织终评并公示。
四、联系人:马晓虹 联系电话:88877181
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