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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级新生心理适应团体辅导工作的通知

编辑:时间:2018年09月10日 08:39

各学院(单位)学工办:

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为让新生们能更快地在心理上适应大学生活,学工部心理中心继续大力推进新生心理适应团体辅导工作,现将安排布置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期限:所有班级在11月31日之前完成心理适应团体辅导。

二、工作任务:

1、参与对象:

(1)全体本科生新生班级。

(2)研究生新生根据学院情况自行组织开展,至少需要开展1场。

2、主题要求:

主题为“新生心理适应团体辅导”,此次为一次性团辅活动,需要时间3小时左右。

3、带团要求:

(1)辅导员老师担任指导者,可培养朋辈助手,按照团体辅导过程四阶段设计方案并开展辅导。

(2)没有带团经验的辅导员不得单独带团,需跟随有经验的辅导员进行一定场次的实践学习方可单独带团。

4、工作要求:

(1)参与对象要求本科生新生班级全覆盖,以班级为单位开展;研究生新生至少开展1场。

(2)团体辅导主题切合,组织得当,每场团体辅导需要上交包含方案文稿、过程总结以及现场图片等台账资料,所有资料由团体指导老师通过学工系统成长辅导模块做好电子台账,学工部心理中心将不定期进行检查,学期末进行考核评估。

(3)本学院团体指导老师不够,可邀请其他学院(单位)有经验的团体指导老师来带团,学院需派1名辅导员见习学习。由带团辅导员填写团体辅导电子台账,请避免重复填写。

(4)新生心理适应团体辅导是一项长期开展的工作,并非仅为新生辅导员的工作任务,请各学院(单位)学工办认真组织人员,均匀分配任务,做到“老带新,师带生”,努力培养好工作梯队。

(5)新生(本科生与研究生)心理适应团体辅导带团辅导员学工部将给予课酬200元每场,工作量核算以学工系统台账统计为参考。

(6)电子台账的填写方式及其他事宜请咨询心理中心马老师,电话:0731-88836523

中南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中南大学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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